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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十六年维权现曙光 泰伟公司土地征收案获北海中院受理

admin6个月前 (10-01)案件精选383

舆论网曝光维权进展:北海泰伟公司收到了北海市中院通知将迎来司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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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规划许可证,十六年维权路,广西北流土地征收案件揭示了程序违法之痛与法治正义之艰。

2025年9月22日,北海泰伟水泥有限公司终于收到了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桂05行初57号),标志着这起长达十六年的土地征收纠纷即将迎来司法裁决。

这家企业手持合法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却在十六年间未能获得一分补偿,其工业用地被强行征收后补偿款流向他人账户。

01 泰伟公司案:程序违法的典型样本

北海泰伟水泥有限公司的遭遇堪称土地征收中程序违法的典型样本。2009年因玉铁高速公路建设,泰伟公司位于合浦县闸口镇黄金岭的65.2亩工业用地被征收。

然而,合浦征地搬迁工作指挥部未与企业进行任何协商,直接将其合法工业用地错划为集体土地,使补偿款流向当地两个村委账户。

专业评估显示,泰伟公司直接土地损失达647.65万元,利息损失累计682.56万元,合计超过1330万元。高速公路建设还将该地块分割为四块不规则小块,使其完全丧失了工业用地使用价值。

法律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征收必须保障被征地人的知情权与补偿权,可泰伟公司连协商的机会都没有”。

02 北流土地征收的程序乱象

泰伟公司的案例并非孤例。2025年7月,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5年二季度21个违法违规典型问题。

通报显示,2020年5月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委、市政府主导推动,将实地仍为自然状态的山体,通过虚假设置设施农业用地、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开发等工程建设项目,违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北流市鸭埌村的农地入市过程中,出现了“签一个名字给500块”的怪现象。村民描述:“后来签一个名字都给500块,签了字的村民现场就拿到了钱,一直到夜里12点多还有人在签字”。

民主决议的合法性严重存疑——签名表上出现了近60个未满18岁和已逝者的名字。

03 程序违法的深层原因

土地征收程序存在的問題是多方面的。相关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界定,为权力滥用留下了空间。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虽然都规定了征收的前提条件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但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土地征收程序中信息公开不到位,土地权利人的参与程度不够。《土地征收管理条例》规定的公告程序仅是一种典型的事后通知,被征地人只有在补偿安置方案拟定后才能通过“公告”获取相关信息。

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机制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行政机关既是土地征收的决定者,又是执行者,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现行土地立法并没有规定必要的监督机制。

04 维权之路为何漫长?

泰伟公司的十六年维权路反映了土地征收维权面临的普遍困境。2018年,泰伟公司曾尝试以民事诉讼起诉投资方,却被北海中院驳回,明确该案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需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2020年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明确,征收由政府部门实施、补偿责任应由其承担,但相关部门依旧拖延不办。

司法救济渠道不通畅,程序空转多年,是许多类似案件的共同痛点。直到2025年,广西高院在终审裁定中才明确指出:泰伟公司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一审法院认定合浦县政府对补偿申请不予处理属“重复处理行为”并驳回起诉,属适用法律不当。

05 程序正义的实现路径

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原则。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

设立对土地征收公益目的的认定程序至关重要。在用地申请前,由需用地人将其要兴办的事业报公益目的性认定机关认定许可以证明其兴办的事业属于公共利益的范围。

完善土地征收的告知程序,保障被征地人的知情权也是重要一环。在土地征收方案拟定的过程中而不只是在方案批准后,就应该向被征地人通告,广泛征求被征地人对征收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完善听证程序是土地征收程序的核心。通过听证程序,农民才能够参与行政机关的征地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从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06 司法救济的最后防线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征收目的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征收补偿是否合理,以及当土地被征收后,没有在合理期限内使用或为公益目的而使用,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支付全部或大部分土地补偿费的争议,被征地人应当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样才能为土地征收的行政行为设立最后一道屏障,更充分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利。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泰伟公司案件迎来转机。2025年,广西高院在终审裁定中明确指出:泰伟公司起诉完全符合起诉条件,指令继续审理此案。

十六年维权路,泰伟公司等来的不仅是一纸受理通知书,更是对程序正义的坚定捍卫。

正如法律专家所言,唯有坚持程序正义,才能实现实体正义;唯有让违法者承担责任,才能捍卫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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