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 八十万房产疑遭“空手套白狼”,司法判决陷三重质疑漩涡
河南卢氏县企业家马俊峰实名举报称自己价值近八十万的房产(加上装修及家县)被他人“零元购”,更令人震惊的是,两级级法院三次判决均支持了这一结果。这起离奇的房产纠纷案,正将司法程序公正性置于聚光灯下。
**核心案情:48万交易背后的零支付疑云**
2018年11月20日,马俊峰与刘小民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48万元出售东城小区一处市值约80万元的房产。但马俊峰坚称:“我一分钱都没收到!”他指控刘小民要求将伪造合同签订日期及假收款条(从2020年初改为2018年),并假冒与副县长孙会芳的亲属关系实施诈骗。马信以为真,按刘要求照办。
更离奇的是,马俊峰提供了关键反证:2018年底房屋装修合同(13万元)和2019年家具采购记录,证明自己仍在占有使用房屋。这与法院认定“2018年签订合同”形成明显矛盾——若合同真实,为何房主未收款却仍在装修居住?
**司法程序遭强烈质疑**
案件历经三级审判(一审、二审、再审),结果均为刘小民胜诉,但判决书疑点重重:
1. **证据谜团**:刘小民声称现金支付48万,但始终无法提供任何银行流水凭证。法院未依《民事诉讼法》要求其补充举证,非法采信,枉法裁判。
2. **程序硬伤**:法院未追加房屋共有人马钰川为第三人,明显违反法定程序;对“中证人”岳光明涉嫌合伙诈骗伪造中证人身份的关键疑点,拒绝落实调查。
3. **证据无视**:马俊峰提交的装修、购置家具等证明自己持续占有房屋的铁证,判决书中竟只字未提。
**案中案:亿元工程骗局浮出水面**
马俊峰最新揭露,刘某当初以“亲戚是常务副县长,需房产改造成会所接待领导、介绍上亿工程”为诱饵,诱骗其签订购房合同并交出房产,另外还有诈骗了5万元现金,说是给孙会芳长务副县长。所谓的“亿元工程”纯属子虚乌有。法律专家指出,此情节若属实,刘某行为已涉嫌《刑法》第224条的合同诈骗罪。
**维权路径:刑民并举寻求正义**
面对困局,法律界人士为马俊峰指出双重维权路径:
**刑事控告**:立即以合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重点提交刘某虚构“亿元工程”诱签合同的证据。
**民事再审**:依据新发现的欺诈证据及原审重大程序违法,坚决申请再审,要求撤销原判、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房产。若合同无法推翻,亦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刘某应付的48万购房款。
**专家警示:司法公信力面临大考**
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教授指出:“本案核心在于付款事实的证明。刘小民无法提供任何支付凭证,法院未依法查证刘小民是否付款证据,属重大程序瑕疵。若存在法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裁判,更可能触及枉法裁判罪。”
马俊峰已向检察机关提交控告材料,要求对涉事法官常卢培、涉嫌伪造证据的岳光明及刘小民立案侦查。这起八十万房产争夺战,不仅关乎个人财产,更成为检验基层司法公正性与透明度的试金石。公众期待有关部门彻查疑点,给出令人信服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