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工业用地遭强征16年未获补偿 企业维权路漫漫 ——北海泰伟水泥有限公司土地征收纠纷调查
舆论网北海讯 2025年8月7日,北海泰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伟公司”)向舆论网反映,其位于合浦县闸口镇黄金岭的65.2亩工业用地因玉铁高速公路建设被征收,但16年来未获任何补偿,企业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记者调查发现,该案涉及征地程序争议、补偿款错付及司法执行困境等多重问题。
一、合法权属明确征收程序存疑
泰伟公司持有的94村建规地字03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合土建)地证字T9-440号《建设用地许可证》显示,涉案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权属清晰。2009年玉铁高速建设启动后,合浦征地搬迁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未与泰伟公司协商,直接将土地作为集体土地补偿给大路山村委和石角村委,导致高速公路将泰伟公司土地分割为四块,丧失工业用地使用价值。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桂05民终524号民事裁定书明确认定,涉案土地征收行为系政府部门实施,补偿责任应由相关部门承担。然而,指挥部在未与土地使用权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发放补偿款30余万元至村委账户,程序严重违规。
二、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65.2建设用地已分为不规则4小块失去了工业用地使用价值
经专业机构评估,泰伟公司直接土地损失达647.65万元,利息损失累计682.56万元(截至2021年底),合计超1330万元。公司法人代表张均伟表示:“土地被征收后,因红线分割导致场地无法整体规划,周边区域又被禁止建设,该65.2亩工业用地己失去了使用价值。
三、16年维权未果,政府协调流于形式
自2009年起,泰伟公司多次向县、市两级政府反映问题,相关部门虽召开协调会,但始终未解决补偿问题。2012年向广西纪委举报后,合浦纪委虽认定补偿错误,但后续处理长期停滞。2020年法院裁定明确补偿责任后,相关部门仍未履行法定职责,涉嫌违反《行政诉讼法》第47条关于行政机关履职时限的规定。
法律专家:程序违法亟待纠偏
针对此事,法律界人士指出:
1. 程序违法性明显: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征收必须保障被征地人知情权与补偿权。指挥部未履行法定程序,直接剥夺企业参与权,构成程序违法。
2. 补偿标准争议:若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公路法〉办法》第12条,高速公路红线外80米内禁止建设,涉案土地应全额征收而非部分补偿。
3. 司法救济渠道受阻:企业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均无果,符合《行政诉讼法》第12条“不履行法定职责”之情形,建议提起行政诉讼。
同类案例启示:司法介入可破僵局
2025年2月,博白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玉铁高速征地款分配纠纷,通过冻结后续征地款强制履行判决,保障村民权益。法律专家建议,泰伟公司可参照此案,申请法院对补偿款实施保全,并追究相关部门怠于履职的责任。
企业呼吁:恳请北海市纪委监委介入调查程序违法问题,责令相关部门限期履行补偿义务,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核定损失,还企业公平正义。
编者按:从“民告官”胜诉到征地补偿规范化,法治进程中的每一步都关乎企业生存与政府公信。泰伟公司16年维权路,折射出基层治理的深层矛盾,亟待通过制度完善与司法纠偏实现破局。
(注:本文基于企业提供的法律文书及公开信息整理,相关部门回应请关注后续报道。)
附件
1.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94村建规地字036号等)和(合土建)地证字第19-440号《建设用地许可证》
2.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桂05民终524号《民事裁定书》
3. 专业机构土地价值评估报告
4. 县市两级政府协调会会议纪要(2012-2023)

